2024年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预算公开说明
2024-02-22 15:27:15 来源: 海口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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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年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湿地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

(二)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湿地保护规划;负责拟定湿地保护实施方案等,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各区及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

(四)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湿地保护重点工程项目的编制、申报、实施等工作。

(五)组织、指导各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的规划编制、修订和建设、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湿地保护的科学研究、资源调查,以及湿地生态、鸟类等监测工作。

(八)负责全市湿地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九)开展湿地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此部分内容)

纳入2024年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年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7.96万元。其中,收入总计747.9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60.72万元、上年结转287.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87.24万元;支出总计747.9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7.24万元;农林水支出390.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8万元。

二、关于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0.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34.56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7.96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3万元3.96%卫生健康支出24.41万元3.26%;节能环保支出287.24万元38.40%;农林水支出390.19万元52.18%住房保障支出16.48万元2.2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贴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贴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0.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主要人员不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贴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2024年预算数为287.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1.6万元,要是上年度中央资金结余结转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390.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5.44万元,是本年项目资金预算增加。

7、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6.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6万元,主要人员工资津贴增加

                                                   8、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项)2024年预算数为0.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8万元,主要上年没有该项的预算数。

三、关于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35.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2.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3.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咨询费、手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9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5.95万元),与年预算下降17.64%下降主要原因包括:本年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公务车保有量2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二)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99.20万元,主要是今年没有该项预算数。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99.20万元,主要是今年没有该项预算数。

六、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747.96万元。

七、关于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收入预算747.9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87.24万元,占38.40%;经费拨款收入460.72万元,占61.6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47.32万元,主要是本年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八、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2024支出预算74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82万元,占31.53%;项目支出512.14万元,占68.47%。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47.52万元,主要是本年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24.9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湿地中心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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