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林业局组织召开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对接会
2023-11-16 16:43:00 来源: 海口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为做好我市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2023年11月15日上午,市林业局在5017会议室组织召开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对接会。会议由钱军局长主持,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郭清岭、市林业局总工程师陈奋、市林业局资源科和市林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和各相关乡镇负责林业工作人员等参加该会议。

      首先,钱军局长介绍了召开次会议的目的和相关要求,强调在即将开展的林长制考核中涉及的生态护林员队伍管理和林业站建设事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工作,避免在年度林长制考核中失分。同时强调2024年起我市生态护林员的管理将有所调整,由之前的各区、各镇直接和生态护林员签订合同变为由市林业服务中心和生态护林员签订,请各单位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并借此次机会延伸讲解我市油茶种植任务事项,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力推进,确保我市年度油茶种植任务进度得到急速提升。

其次,陈奋总工程师针对巩固我市2020-2023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整改成果工作提出相关要求,要求各单位开展海口市2020-2023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复绿成果“回头开”专项行动,核查造林质量,确保市2020-2023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整改成效。对于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不达标的图斑,建议补植补种油茶,以此帮助落实油茶种植地块。

    最后,邱圣锋科长就我市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内容作了详细讲解并提出要求:一是针对2023年生态护林员年终考核事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务必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公益林管护人员和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2023年度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林业局备案。工资和绩效应在年底封账前全部付完;二是针对生态护林员续聘和合同签订事宜,各单位要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考核称职以上的公益林管护人员和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相关续聘材料报至市林业服务中心签订2024年续聘合同。预计年底有结转结余资金的乡镇需继续跟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签订合同至资金使用完毕后再移交市林业服务中心继续签订。三是针对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事宜,各单位务必要做好相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相关资金务必在年底封库前应付尽付。2023年底有结余资金的相关乡镇,务必做好结转工作,并在2024年初尽快使用。四是针对生态护林员日常监督管理事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海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基层林业管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林〔2023〕120号)执行,生态护林员必须全口径纳入“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管理,市林业服务中心要指导各区要做好“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和海南省生态公益林管护信息平台的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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